2021年7月25日,在东北财经大学举行的“第二届企业管理哲学与组织生态论坛”上,博鳌儒商论坛理事长、本院名誉院长、中山大学黎红雷教授通过视频,发表了题为《儒家的家庭观对现代企业组织发展的启示》的主题演讲。
黎红雷教授指出: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重视家庭的族群,儒家学派是世界上最重视家庭的思想学派。中国人的家庭,不仅是生儿育女的地方,而且是生产消费的组织,更是学习教育的场所。《周易·序卦》上说: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有上下, 然后礼义有所措。”在儒家看来,家庭组织是所有社会组织的基础,家庭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前提,家庭制度是所有文明制度的起点。概括起来,儒家的家庭观主要包括“家道观”、“家计观”、“家教观”等内容,包括家庭的伦理道德关系、生产和生活功能、学习教育功能等。
这对于现代企业特别是东方企业组织形态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日本。日本人常常以“我家”来称呼自己的工作单位或所属的组织,而以“你家”来称呼对方的工作单位和组织。在这样的“家庭”中,组织负责满足其成员的全部社会需求,同时又对他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拥有权力;组织成员一心一意地融和在这种家庭亲情之中。由此,日本企业发展出诸如“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职业培训制”、“禀议制”等各种富有特色的“家庭式”组织形态。同样受儒家家庭观的影响,但与日本人突出其中的“家计观”即生产和生活功能不同的是,中国人更看重的是其中的“家道观”即家庭伦理道德关系。由此,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就形成了费孝通先生所概括的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的“差序格局”。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中国的企业如果简单地提倡 “家庭化”,所带来的后果就不是命运共同体的形成,而是人际关系的疏离和企业组织的分解。以中国台湾为例,有研究者指出:“在台湾,员工若真‘以厂为家’ , 则这个厂是非瓦解分化不可的……‘以厂为家’不但无法激起员工的团队精神, 在潜意识里恐怕还鼓励他们跳槽或‘分家’ 呢!”
由此看来,儒家的家庭观能否运用于中国现代的企业组织,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令人欣慰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的一批新儒商企业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它不是简单地提倡员工“以厂为家”,而是老板把公司当作“家”,把员工当作“家人”,自己则当好一位尽职尽责的“大家长”,率领“家人”一起建设 “幸福大家庭”。在他们看来:“企业是家,董事长是大家长,董事长像父母一样关心公司高管,爱护每一位员工。管理层也会学习效仿,这就是上行下效,兄友弟恭。管理层关怀员工,员工之间也会彼此关心,像兄弟姐妹一样。员工之间就是兄弟姐妹,彼此关心彼此爱护彼此协助。”
这样的“家”,其成员并没有血缘关系 ,但却获得了血缘家庭所具有的亲密感;其成员各有各的血亲家庭,却并不会因此而带来对公司的疏离。在他们心目中,公司是自己生活中的“第二个家”,与自己的小家庭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这里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是血缘身份上的确认,而是心理情感上的认同;就情感而言,公司的“第二个家”与自己的小家庭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可以称之为“拟家庭化组织”。从学理上看,企业的“拟家庭化组织”,是对儒家家庭观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儒家家庭观博大精深,不仅包含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家庭观”的述说,而且包含基于“家庭观”而推衍的“天下观”的述说。据《论语·颜渊》记载:孔子的弟子司马牛忧愁地说自己没有兄弟。子夏安慰他说:君子和人交往态度恭谨而合乎礼节,那么“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沿着这一思路,北宋儒者张载提出“民胞物予”的著名命题。在他看来,天地是人类万物共同的父母,人类和万物共同禀受天地而生。所以我和天下的民众都是相互依存的血脉同胞,和天下的万物都是亲密无间的友好伙伴。在这里,已经没有所谓“家人”和“外人”、“熟人”和“陌生人”,乃至“人类”与“万物”的区别。这是孔子仁爱思想的最高张扬,也是儒家家庭观的最终目标。
实际上,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家国天下是为一体的。如果仅仅局限于血缘关系上的家庭观,那确实有可能形成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的“差序格局”;如果在家庭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天下观,则可以形成愈推愈远也愈推愈厚的“天下格局”。就此而言,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儒家的家庭观(包括从“家庭观”推衍出来的“天下观”),对于现代企业组织理论的建构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代新儒商企业的“拟家庭化组织”,就是对包含“天下观”在内的儒家“家庭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