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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名誉院长黎红雷:百年变局与企业创新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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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上午,在深圳东部华侨城举行的全球博研同学会暨新儒商论坛上,当代新儒商事业开创者、广东省东方谈判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山大学哲学系原系主任黎红雷教授发表主题演讲《百年变局与企业创新》。

黎红雷教授指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激烈竞争前所未有,气候变化、疫情防控等全球性问题对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前所未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在脆弱中艰难复苏。面对这一局面,中国企业只有坚定不移地走创新之路,才能生存,才能发展,才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实现自己的光荣和梦想。


“企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其组织模式来自西方。在中国现代化、工业化、市场化的过程中,西方的企业理论得到广泛的学习、借鉴和应用。而由于所根植的社会文化土壤不同,中国的企业家,在向西方学习的同时,越来越多地受到数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影响,而使中国的本土企业出现了与西方经典企业诸多不同的创新因素。特别是其中的“新儒商”,对企业组织创新进行了可贵的探索。

企业创新有三个层面: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其中,组织创新是企业创新的基础,技术创新依靠组织创新来,市场创新依靠组织创新来推动。“新儒商”就是自觉地将儒家商道智慧融入经营管理活动的现代企业家,他们秉承古代儒商传统,引领当代世界潮流,守正创新,包括“拟家庭化”对企业组织形态的创新、“拟书院化”对企业教育方式的创新、“拟身股制”对企业股份制度的创新等。

关于“拟家庭化”企业组织形态的创新,黎红雷教授指出:企业是由人组成的。从对人性假设的角度,迄今为止的西方企业组织理论,可以划分为 “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三种形态。总的来看,“经济人”假设下的企业组织形态,为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其过分强调工作效率而忽视了人的社会的、心理的需要,过分强调制度的正规性而压抑了组织成员的自主性,实际上成为一种“没有人的组织”,从而消减了组织的活力。“社会人”假设下的企业组织形态将现实中的人重现拉回到组织关注的视野,但由于其过分偏重非正式组织而忽视了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正式组织,过分偏重人的感情和社会因素而忽视了作为人性不可或缺的理性和经济因素,而成为一种“缺乏效率的组织”。而“文化人”假设下的企业组织形态,虽然适应了当代世界经济一体化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需要,但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展开和运用,仍留下许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受儒家家庭观的影响,新儒商立志把企业办成一个“大家庭”。企业家把公司当作“家”,把员工当作“家人”,自己则当一名尽职尽责“大家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的价值在于员工的幸福和客户的感动。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来源于企业,企业已经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我们要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幸福社会,推行拟家庭化的企业组织,建设幸福企业大家庭,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拟家庭化”的实质,就是借助中国传统“家庭”这一形式,在实现员工经济需求的同时满足员工的心理需求,从而实现企业情感逻辑与效率逻辑的平衡。就其把员工当做“人”而不是“工具”而言,超越了“经济人”假设的“没有人的组织”;就其激发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从而大大提升企业绩效而言,超越了“社会人”假设的“缺乏效率的组织”;就其人文关怀与人文教育相结合而言,以中国式的组织文化,开拓了“文化人”假设的视野。


关于“拟书院化”对企业教育方式的创新,黎红雷教授指出:企业是由人组成的,而人是需要教育的。在西方古典管理理论中,对于企业员工的“教育”,仅限于专业技能的培训。到了二十世纪末,美国学者彼得·圣吉提出“学习型组织”的理念,并率领其团队多次到中国,拜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为师,学习儒家文化经典,尤其被《大学》中所阐发的“修身”思想所折服。遗憾的是,圣吉及其团队只是把儒家的“修身”当做一种修炼方法而作为其理论的补充;而对“修身”的思想内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却不甚了了。这也难怪,由于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和基督教文化观的影响,组织是无法对个人进行道德说教和人伦教化的,因此,儒家的“修身”理念在欧美企业其实中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

受儒家教化观的影响,新儒商企业在内部创办“企业书院”,积极推行人伦教化,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人才。在他们看来,企业不仅仅只是提供员工一个工作岗位和工资,最重要的是要给员工营造一个学习成长的环境。员工不能一味沉浸于追求利益,停留在每天获得一点工资上,最重要的是要成长,成长才是大利。而从企业来说,能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承担中华民族复兴的栋梁之才,则是光荣的使命和最高的追求。

“拟书院化”的实质,就是借助中国传统“书院”这种形式,将教育引入管理,帮助员工学习成长,为企业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管理就是教育,管理者就是教育者,管理的过程就是教育的过程。就此而言,超越了西方经典企业仅限于专业技能培训的员工教育。而在教育的内容上,强调道德引导和人伦教化,则突破了彼得·圣吉“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局限,而体现出独特的中国文化色彩。


关于“拟身股制”对企业股份制度的创新,黎红雷教授指出:经典的西方企业股份制,指的是股东以资本的投入而形成的企业经济形态。现代西方股份制则有两个主要变革趋势,一是产权主体的社会化,即股东由少数人发展到多数人;二是产权实体的广泛化,即入股资产从资金或物力资本扩大到无形的技术管理、人才等人力资本。但是,人力能否入股,如何入股,企业的所有权与分配权能否分离,如何分离,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新儒商企业借鉴中国传统晋商“身股制”的做法,在企业中推行人力入股,按人头分配企业的利润。但与晋商不同的是,拥有身股而参与利润分配的人员,不仅是高层核心人员,也包括普通员工,可以说是全员实行(当然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入职年限等)。但在数量上,根据个人贡献度拉开差距。这里的讨论标准是“仁”与“义”。前者核心在于为员工着想,后者聚焦于公平公正。

“拟身股制”的实质,就是借助中国传统商业组织“身股制”的形式,实现企业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共赢共享。据媒体报道,在过去20年间,一种合伙人意义上的新型管理公司流行开来。如果股份制企业不改变自己的治理方式,就有可能输在这类合伙人制度的平台企业挑战面前。而这一发展方向,在中国更强调“和谐共生”的文化资源和制度组合中,存在着明显的比较优势。从传统晋商到当代新儒商企业的可贵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黎红雷教授最后指出:中国企业应对百年变局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其中“组织创新”是基础。秉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新儒商为中国企业的组织创新开拓了新的途径。我们坚信,有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涵养,中国企业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一定能够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